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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产品延续评估指南
时间:2016-05-10 点击: 次
一、延续要求
软件产品评估的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届满前可以申请延续。软件产品延续评估流程及相关要求与初次评估相同。通过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,换发《软件产品证书》,申请企业、证书编号等保持不变,发证时间变更为延续评估的时间;未申请延续评估或未通过评估的软件产品,证书自动失效。如果软件产品升级、版本号改变,则应重新申报软件产品评估,原软件产品证书废止。
二、申报程序
需延续评估的软件产品,应在《软件产品证书》到期日前一月的1-15号内提交延续评估申请材料,并交纳延续评估费用。评估程序与初次评估相同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如下表,其中: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-4;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-3、5、6。
序号 |
提交材料名称 |
要求 |
1 |
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|
纸质/电子评估委托书原件,需按表中要求盖章、签字 |
2 |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|
纸质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,原件现场备查 |
3 |
软件产品证书复印件 |
纸质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,原件现场备查 |
4 |
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|
纸质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,原件现场备查 |
5 |
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|
纸质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 |
6 |
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 |
纸质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 |
2、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,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;一份扫描件,按照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;
四、受理地点
1、评估咨询和材料受理
省软协双软评估部:于洋、喻晖
联系电话:0731-84461143
申报邮箱:hnsic@163.com
2、材料报送地点
省软协:长沙市岳麓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二楼205房
五、附件
湖南省软件行业协会
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